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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摘要:问律师处理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《合同法》第42条、第43条、第58条,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8条的规定。  1、《合同法》 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

问律师 处理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《合同法》第42条、第43条、第58条,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合同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8条的规定。   1、《合同法》   第四十二条 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:   (一)假借订立合同,恶意进行磋商;   (二)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;   (三)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,坪山公司律师在线咨询。  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,无论合同是否成立,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,坪山公司律师在线咨询。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   第五十八条 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,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,应当予以返还;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应当折价补偿。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,双方都有过错的,坪山公司律师在线咨询,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 请律师打官司怎么收费,就找张承忠律师咨询!坪山公司律师在线咨询

2、发现另一方有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了自己的财产,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。《婚姻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:“离婚时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指导意见认为,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后,如发现有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处理,或发现另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要求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,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。 问律师宝安民事律师在线咨询担保借款纠纷等情况,就找张承忠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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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?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《婚姻法》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。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就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。问律师 二、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什么?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?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下列财产: 1、 工资、奖金 2、 生产、经营的收益 3、 知识产权的收益 4、 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赠与一方的除外。 5、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机取得的收益 6、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 7、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公积金、破产安置补偿费。 8、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,除孳息和自然增之外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 以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,那么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呢? 擅长经济纠纷的律师,就找张承忠律师。龙华企业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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